首先聲明,本章與正文無關,看不看都無所謂。
1、解釋——
不知不覺間,距離上一本書太監的時間,差不多有整整半年了。
也許有人會以為我又去開新書了,也許會有人以為我滾去工作了,也許會有人以為我已經死了。
當然,這半年來,我確實跟行屍走肉沒有什麼區別。
正如同我筆下的主角一般,我也是個喜歡作死的性子。
於是,我作了大死,由於沒有主角光環,所以我死的很慘,幾乎失去了一切!
親人、朋友、工作、面子、尊嚴、自信……
現在的我,一無所有!
不人不鬼的過了半年,就如同一隻位於地獄與人間邊緣的惡鬼,沒有任何人能幫我。
我唯一能做的,就只有通過自己的雙手,一步一步再爬回人間,也許會很累,也許會很漫長,也許會經歷許多挫折,但至少……像個人!
2、道歉——
賣慘實在是沒什麼意思,也不想多提,這一章主要還是給以前的讀者道歉。
半年過去了,本以為沒人記得我這個三流寫手,沒想到,前幾天,在上一本太監書的書評區看到一條評論,問我什麼時候開新書。
當時我就感覺鼻子一酸,原來還有讀者記得我,哪怕只有一個……
於是,本來準備用馬甲去其他網站開新書的我,又回到了這裡,夢開始的地方。
哪怕以前的讀者只剩一個,又或者一個不剩,但我還是要在這裡鄭重道歉,真的……
對不起!
對不起!!
對不起!!!
3、故事——
身為一個寫手,最喜歡的還是講故事,所以最後再跟大家講講我的故事。
記得第一次接觸小說,大概在初一,在街邊的一家書店內,真正體驗到了小說的魅力。
自那之後,無法自拔!
那時書店裡的都是盜版書,現在回想起來,都是白的不能再白的小白文,但我依舊如痴如醉。
那一個個五彩繽紛的世界,就如同畫卷一般一幕幕在我眼前展開,自那時起,我就徹徹底底的愛上了小說。
半夜打著手電筒窩在被子裡看租來的小說,那都是常有的事,甚至有時經常看到三四點。
要知道,那時候我早上六點就要起床去上早自習,所以成績不好也是有原因的……
在初二時,我已經不滿足光看小說,開始動筆。
在英語練習冊上,我開始寫我的第一本小說,名字已經記不得了,但我清楚的記得那是一本網遊!
那時身為網癮少年的我,最愛看的自然是網遊小說。
整整寫了四個英語練習冊,密密麻麻,不知道多少字,後來甚至被兩個同學傳閱。
於是,就發生了我現在都記憶猶新的一件事……一位同學在英語課上看我的「作品」時,被英語老師逮住了,然後十分乾脆利落的出賣了我。
故而,英語老師在課堂上「朗讀」了我的「作品」,她還特意「問」我,文中說的「黃金boss」到底是什麼意思!
現在想想都尷尬到頭皮發麻。
後來,她甚至還將我的作品交到了班主任手中,於是我又上了一堂聲情並茂的「政治課」。
自那以後,就沒有再動過筆。
直到高一,那時我已經是一個看書四年的書蟲了,看過的小說不計其數,一般的小說根本入不了我的眼,於是又動了自己寫的念頭。
那時的我已經知道起點中文網的存在,便打算將小說上傳到網上,當時也沒想過火什麼的,純粹興趣使然。
可是光打字這一關就難倒了我,因而我先用筆把內容寫在本子上,然後晚上再溜到網吧通宵,用「二指禪」把內容發布到起點上。
整個網吧都是玩遊戲的,唯有我這個異類,悄悄躲在角落裡「碼字」。
後來,這個計劃,沒幾天就被我放棄掉了,回想起原因,大概是通宵太多,身體熬不住了。
現在已經記不起當初上傳的小說叫什麼名字了,但依稀可以記得內容,非常非常非常爛,甚至可以用不知所云來形容。
再後來,就是我大二時候的事情了。
那時候,我還是一個網癮少年,lol玩的還不錯,S4鑽石一,匹配到的也都是大師王者,感覺水平沒有太大差距,可就是上不了大師。
這遊戲,我應該屬於國內最早的那一批玩家,後來這遊戲漸漸火起來後,幾個同學都是青銅白銀,我卻是鑽石,看似很厲害,其實都是時間堆出來的。
回到主題,那時候,學校周圍網費挺貴的,家裡給的生活費又不充足。
每個月網費堪憂,於是就準備想辦法掙點錢,順理成章的聯想到了lol代練,不求其他,但求掙點網費。
一開始,在網上接單子也被騙過幾次,差點連飯都吃不起了,後來才接觸到了一個叫做「代練通」的軟體,雖說價格低了一點,但至少還算靠譜。
這一年,我打了一整年的代練,累死累活,總算是自己掙錢買了台台式電腦。
起初對這遊戲十分熱愛,可一旦遊戲變成了工作,反而就沒有意思了,甚至有些厭倦。
事情的轉折點,在那年暑假,在家待著吃喝玩樂一定會被家裡人嘮叨,於是我選擇跟幾個同學出去打暑假工。
然後,工作了不到十天就被開除了,說什麼精神面貌不佳?老子天生就是這幅帥氣的模樣,難不成還能怪我?
好吧,其實是我自己有點作死,然後被開除了,性格就這樣,跟我筆下的主角一致,沒辦法。
這麼早被開除了,我又不好意思回去,於是就在網吧靠打lol代練單子過日子。
整整打了兩個星期,沒日沒夜,為的就是混口飯吃。
直到最後那個單子,我打了整整兩天兩夜,但狀態實在是差到了極點,最後鎖單了,我徹底奔潰了。
在這裡解釋一下,所謂鎖單,就是代練戰績不佳,鎖單賠償,比如三連跪,又或者十把里輸了四把,就會鎖單賠償。
於是,這個單子,讓我徹底傾家蕩產,身無分文。倒是跟現在的我有幾分類似,但現在的我比這還要慘上無數倍。
心態爆炸之後,我放棄了靠打單子養活自己的想法,找同學借了點錢,買車票回家了。
其實在代練期間,還發生了一些有意思的小事,但礙於篇幅問題,日後有機會再講給你們聽。
回到家裡,我直接跟父母說被開除了,他們也沒多說什麼。
不過由於那兩個星期的代練生活實在是壓力太大,回家後我居然有些神經衰弱,好在不算什麼大事,修養一個月就沒什麼大礙了。
自那以後,我總算是明白了,靠代練是沒辦法養活自己的,必須為以後找點出路。
於是,我又想到了小說。
這個時候的我,差不多十年書齡,跟大部分老書蟲一樣,無論什麼類型、無論什麼套路都看爛了,每天都是書荒,已經不怎麼看小說了。
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,大致了解了這一行之後,我終於再度動筆,準確來說是動手,用手機碼字。
我現在這個作者賬號,就是在那時誕生的。
寫的第一本書是玄幻,不倫不類的,連簽約都簽不了,後來看到某個前輩的提醒,一定要選自己最適合、最喜歡的類型。
因而,《無限開掛》誕生了,原創副本無限流,這就是我的最愛,更讓我沒想到的是,居然很輕鬆就簽約了。
雖然在我現在看來,這本書太過青澀直白,甚至就連文筆都只能用稀爛來形容,唯獨故事,還有幾分小小的靈氣。
於是,這本書的成績也還不錯,上架當天50均定,也就是說,有五十個人肯花錢看我的書。
當時的我,別提有多興奮了,雖說一個月稿費只有幾十塊。
一開始碼字,什麼都不懂,每天差不多需要花十個小時來碼字,一個月卻才幾十塊稿費。
但當初的我,就是這麼堅持了下來,那是因為我真的真的很熱愛這一行!
那時的我,有夢想、有理想、能吃苦、肯堅持,哪怕斷更一天,心裡都會內疚半天。
哪像現在的我,不人不鬼,就連那顆心……都已經變質了!
不禁讓我回想起那句話——不忘初心!
謹以此章來告誡日後的自己,無論艱苦或安逸,至少活的像個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