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女屍肚裡的遺腹子。
爺爺從一堆浮屍中將我救起,別人都認為我不吉,勸爺爺燒死我。
爺爺卻說我是天河水命,天生吃「撈屍人」這碗飯的。
撈屍人有三不撈:
自殺身亡不撈。
屍體懸浮不撈。
網空三次不撈。
我以為這些都是封建迷信,直到那次恐怖的撈屍經歷,徹底顛覆了我的世界觀:
我家在黃河下游,一個地圖上都搜不到名字的小山村。
黃河從村邊經過時,又折轉向北,久而久之,在村外衝出了一片廣闊的湖泊。
每天都有從上游漂來的浮屍,在湖裡打轉不走,需要人為撈起,因此滋生出了「撈屍人」這個特殊的職業。
我爺爺,就是十里八鄉有名的撈屍人。
那年黃河趕上十年不遇的洪水,每天漂來屍體無數。
爺爺擔心屍體腐爛後污染水源,造成瘟疫,便約了十里八鄉的撈屍人一起義務打撈屍體,集中燒埋。
其中一具大肚子的女屍,興許是打撈時擠到了肚子,上岸之後,竟然產下一個活生生的男嬰。
女屍產子,大家都覺得太過詭異,提議將嬰兒直接燒死扔掉。
爺爺說他們不懂,說這孩子能從死人肚裡爬出來,乃是河伯眷顧,屬罕見的天河水命,將來定能繼承他的衣缽,便將男嬰收養下來。
這個男嬰,就是我。
因我是水中出生,爺爺便給我取名「水生」,跟著他姓趙。
爺爺打了一輩子光棍,無兒無女,因為有撈屍的手藝,我們家日子其實過得不錯,天天有肉吃。
但是村里小孩都不願意跟我玩,說我身上有死人味道,甚至編排段子,說我家吃的肉都是從死人身上割下來的。
因為這個,我心裡也沒少埋怨爺爺,什麼不好干,非得吃死人飯這麼晦氣,連我也跟著被人看不起。
我十六歲的時候,爺爺說我成年了,要帶我一起下河撈屍,我說什麼也不肯。
當時村裡有跟我差不多大的,不少都進城打工了,回來一個個牛逼轟天,有的連摩托車都買了,我羨慕的雞兒通紅,也吵著要出去打工。
爺爺說我是天河水命,根子在水裡,去外面肯定混不出名堂,反而有血光之災。
我說他這是封建迷信,說我討厭死人,以後就算要飯也不干撈屍這麼下三爛的活。
爺爺平生第一次對我動手,重重地打了我一巴掌,讓我滾蛋。
第二天一早,我就偷摸離開了家鄉。
為了防止被爺爺找到,我乾脆跑得遠遠的,直接去了深圳。
車水馬龍,高樓大廈,跟我家所在的小山村,簡直就是兩個世界。
但這裡卻沒我的容身之處,我年紀小,又沒學歷,只能幹最髒最累的活,還總被人欺負。
最慘的時候,三十塊錢熬了一個月,天天老乾媽拌清水掛麵,連一塊錢兩個的機器饃都吃不起。
所以後來每次聽人說窮得只能吃泡麵,我就覺得好笑,對真正的掛逼仔來說,泡麵它既不便宜也不實惠。
餓得最難受的時候,我就特別想家,想爺爺,好像撈屍也沒有當初想的那麼差,至少能吃飽飯,還不用看人臉色。
但想到兩手空空回去,肯定要被村里人嘲笑,我就咬牙死撐,始終不願邁出回家的一步。
直到我被一個老鄉騙進傳銷窩點,什麼1024工程,投資五千、兩年賺回1024萬。
我只是單純,並不傻,知道這是騙人的玩意,但他們不放我走,要我給親戚打電話搞錢,我不肯就天天被練。
後來把我打急眼了,我偷到做飯的菜刀,見人就砍,竟然一路殺了出去。
不過我自己也傷得不清,腦袋被開了瓢,縫了十多針。
根據我舉報的線索,警方打掉了這個傳銷組織,我砍人的事也被定成正當防衛,免於起訴。
等我大體養好傷,好心的警官幫我買了回家的車票
爺爺接到我,一句責怪的話都沒說,到家就端出了一盤紅燒肉,半鍋小米水飯,被我一個人吃得精光。
這是我離家那麼久,吃得最香的一頓飯。
「還走嗎?」
爺爺看我吃完飯,這才慢悠悠問了一句。
我搖搖頭,「爺爺,我跟你去撈屍吧,我想明白了,撈屍也沒什麼不好的。」
爺爺笑了笑:「你還是沒明白,不過沒事,你往後會懂的。」
從這天起,爺爺每次出去撈屍都帶上我。
以前我以為這行沒什麼技術含量,我上我也行,現在才知道是我膚淺了。
比如大湖和周邊幾條河流,那複雜的水文情況,別說是普通人,就算是十里八鄉的撈屍人,也沒幾個能像爺爺這樣摸得滾瓜爛熟。
他可以通過一個人落水的位置和時間,推算出屍體可能出現的範圍,過去打撈,十有八九不會落空。
這個我是服氣的。
只是每次開工前,爺爺搞的那一套儀式,以及各種規矩,在我看來純純就是封建迷信了,沒少當面吐槽他。
爺爺每次都是笑笑,說我早晚會明白的。
我卻沒想到,這件事情來得那麼快——
那天中午,爺爺去鎮上進貨了,我一個人在家篩網呢,村長大楊叔推門進來,說隔壁山王村的王桂紅,清晨洗衣服的時候掉湖裡淹死了,現在屍體找不到,他家裡人想請我爺爺出馬。
我一聽人都傻了。
王桂紅我知道啊,山王村的村花了算是,二十五六歲,長得不錯,身材更是沒話說,尤其是那偉岸的胸懷,走路晃啊晃的,不知道饞死了多少小青年。
連我這個小弟弟,晚上做那啥的夢,女主也經常是她。
聽說她人沒了,我心裡真挺難受的。
要說我們這一帶,一年到頭,總得淹死幾個人,主要還是因為當地沒接上自來水,婦女們每天只能去湖邊洗衣服。
湖水太急,暗流又多,人掉下去就沒。
我跟村長說爺爺去鎮上了,老頭不習慣用手機,出門從來不帶,我聯繫不上他,只能等他傍晚自己回來。
村長一聽就急了,說人家王桂紅的父母都擱湖邊,等著女兒的屍體上岸,好入土為安,這要等到傍晚,眼都哭瞎了。
「水生,你跟你爺爺後面幹了不短日子了,你自己能撈屍嗎?」
村長伸出兩根手指,說道:
「王家給兩萬塊報酬,你要是自己能行,這活就接了,不然我就去朱家窩請別的撈屍人了,等不了你爺。」
兩萬!!
這在我們鄉下,真是一筆巨款了,我跟爺爺後面撈屍也有小半年了,加起來也沒掙這麼多。
不過我又有點慫,畢竟我沒自己出過船,怕找不到屍體,空手回來,砸了爺爺的招牌。
在村長的催促下——主要是金錢的誘惑下,我一咬牙,跟他走了。
我哪裡想到,這一去,卻是差點捅了一個天大的窟窿,也徹底改變了自己的人生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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